2012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公告
根据我厅2012年财政专项资金公告公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2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财教[2011]31号文件精神,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50万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全省共有市级图书馆21个、县级图书馆147个;市级文化馆21个、县级文化馆183个、乡镇文化馆(站)4361个;市级美术馆2个。截止2012年10月,省财政下达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专项资金26638.55万元(中央资金24484万元,省级资金215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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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