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厅出台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七条措施
一、谋划一批林业重大项目。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研究包装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和林业产业项目争取国家支持。从2016年2月1日起,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组织编制林业产业项目投资指南,加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的招商引资力度。向国开行、国家农发行推荐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支持区域联动开展森林城市群建设。
二、实施一批林业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造林175万亩,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50万亩。推进2015年首届生态旅游博览会签约的19个重点生态旅游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全面开展“万亩林亿元钱”示范基地建设,全年新增林业产业基地150万亩。
三、优先保障省级重大项目使用林地。按照“提前介入,依法加快”的要求,在全省2016年度林地定额内统筹解决各类重点项目用地定额需求,积极争取国家备用林地定额。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建设、民生工程、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定额指标。支持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项目依法完善使用林地手续。
四、协调重大项目进入生态敏感区审批事项。对需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的重点项目,属于国家审批的,实行专门处室、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协调国家有关部委(局),促进加快相关审批行政许可;属于省级审批的,限时办结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五、加强重大项目涉林事项前期服务。做到咨询服务到位、政策法规宣讲到位、业务指导到位。做好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和进入生态敏感区的外业调查、现场查验、专家审查、组卷上报等工作。一次性向业主详细告知重点项目有关涉林事项的审批要求和办理内容、程序。
六、开辟重大项目涉林审批绿色通道。对各类重点项目使用林地、进入生态敏感区等行政许可开辟绿色通道,随送随审,快审快批,依法保障各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七、建立快速响应和上下“直通车”沟通机制。加强与发改、国土、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及时协商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上下“直通车”沟通机制,采用书面或口头等多种形式争取国家主管部门对我省重点涉林项目的支持。涉及跨行政区域的项目,采取现场办公、召开协调会议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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