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6·26”“8·11”“8·18”洪涝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为切实做好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省级财政下达2020—2021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54930万元,由各地统筹用于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口粮、衣被、取暖等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