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切实落实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援助
2013年03月19日 00时00分
来源:
南充市府
一是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从240元/月、1260元/年提高到300元/月、1600元/年。二是对国办福利机构收养和家庭寄养孤儿,按机构1000元/月、家庭寄养600元/月的标准打卡发放生活费。三是对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费用,2012年惠民优惠4000余户、300余万元。四是投资4.5亿元实施涉及救灾、救助、福利、优抚、军供保障等方面项目10余个,年内计划完成大部分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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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