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拉开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亮剑行动”
1月7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4年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已正式启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是监管体制改革后,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的第一个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餐饮服务三个环节食用油、调味品、乳制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等6大类重点品种,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领域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8大违法行为展开专项整治。
体制改革后首次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切实的民生工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陈雪峰告诉记者,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的问题。
在执法过程中,食药监部门将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生产经营资格,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对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召回。坚持“严”字当头,对违法违规企业,采取“严查、严打、严办,零容忍”的“3+0”措施。
此外,还将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曝光典型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通过对大案要案的查处,达到震慑违法行为的目的,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百日会战” 严查6大类食品违法行为
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将在食品安全领域,开展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和保健食品等6大类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整治行动为期100天,分3个阶段进行: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1月6日—3月31日为全面开展阶段;2014年4月上旬为总结验收阶段,确保专项整治效果最大化。
整治行动将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原料和成品的索证索票、台账登记、进货验收等。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以及对采购食品添加剂不按照“五专”要求管理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指标的监督抽检,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实现抽检一批重点食品,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一批重点食品行业,指导食品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
10个月高压 整治药品领域8大违法行为
本次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为期10个月,分3个阶段进行:2013年12月31日—2014年3月为动员部署自查阶段;2014年4月—9月为集中整治查处阶段;2014年10月为总结验收阶段。整治行动包括整治中药违法生产、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网上违法售药行为、医疗器械违法经营行为、医疗器械违法生产行为,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规范医疗使用行为等8大内容。
整治过程中,要求生产企业检查面要达到100%,经营企业检查面不低于60%,医疗机构和零售企业检查面不低于30%。将对重点企业集中开展督查抽查,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问题,监督企业尽快落实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实行“严查、严打、严办,零容忍”的“3+0”措施,依法严厉查处。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按规定上报省上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并予以公布。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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