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从改善生态环境入手 着力抓好土地综合整治
一是在土地整治时,以提高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为根本出发点,正确处理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土地整治与生态建设相结合,改善生态环境。
二是做好土地整治的调查评价、论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和灌溉条件,在确保不破坏并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禁止毁林开荒、陡坡开垦、乱垦草场和破坏湿地。
三是将各类废弃地纳入土地整理复垦的对象。凡是因工程建设开挖或压占破坏的土地,自然灾害破坏的土地,废弃的村庄和厂房、废弃的道路、河道、场院等原因形成的各种损毁地等,都可能因地形地貌被破坏、植被消失等,造成水土流失加剧、地表水与地下水紊乱等生态环境问题。所以,无论什么地区,都将废弃地纳入整理复垦的对象,通过对这些土地的复垦,达到生态重建、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四是在一些水利工程的汇水区域或河道的行洪范围内,为了保证水利工程蓄水能力和河道的行洪需要,即便是存在宜耕的未利用地或滩涂,在整治规划方案中也把这类地划分为禁止开垦地,禁止开垦或开发。
五是土地整治设计中,项目的设置以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按照土地整理潜力大小、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对设置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优先性排序。具体排序是:为了整治水系或河道环境,在水系沿线的土地整理项目应优先;交通沿线、公路干线两侧的土地整理项目优先;废弃地的环境状况往往较差,其有关的整理项目优先。
2012年至今,全州安排州投土地整治项目23个,建设规模8900亩,新增耕地3000亩,共计投入3100万元;争取省投资土地整治项目5个,总建设规模16082亩,总投资3386万元,全部完工后将新增耕地2783亩;县财政投资土地开发项目5个,总建设规模1964亩,新增耕地1926亩,共1228投资万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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