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11个单位被命名表扬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合格单位
自2014年以来,市法制办多措并举,积极牵头开展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一是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深入6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各单位、部门,积极宣传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全市依法行政基础较好的69个单位申报创建活动,64个单位被确定为创建单位,占申报总数的93%。
二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把示范创建活动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有成效、出经验。
三是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从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细化15个示范创建要求和措施,指导各示范创建单位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工作特色,及时修改完善示范创建方案,稳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四是逐个指导,强化考核。采取跟进回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分步推进、在2018年按期完成,对工作停滞不前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对推进不力的创建单位扣减相应目标考核分值。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