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区域
?
中央政府门户网
|
简体
|
繁體
|
English
?
?
?
?
?
?
?
?
?
?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首页
政府领导
机构职能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四川
网站首页
个人中心
|
无障碍
|
长者专区
|
繁
|
简
|
网站支持IPv6
2020-07-14
阿坝州首例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成功宣判
2018年12月11日 10时52分
来源: 阿坝州府
【字体:
大
中
小
】
近日,阿坝州首例食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若尔盖县人民法院审理宣判。被告人俄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被告人邓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赵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3被告在一定时间内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
相关链接>>
cbced6fa47124f42bf0bf7f0038cab64:
绵阳市多措并举严控岁末年初食品安全
cbced6fa47124f42bf0bf7f0038cab64:
广元市精准发力筑牢岁末年终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阿坝州首例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成功宣判
阿坝州首例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成功宣判
2018年12月11日 10时52分
来源: 阿坝州府
近日,阿坝州首例食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若尔盖县人民法院审理宣判。被告人俄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被告人邓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赵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3被告在一定时间内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主编信箱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
微信
微博
客户端
头条号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