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持续巩固提升基层自治水平
健全自治机制。持续推进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的村(居)民自治建设,不断完善村(居)民会议、民主评议、“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城乡社区减负、城乡社区协商、村(居)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等系列制度。全面完成全州1354个行政村、58个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赋码工作,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狠抓基础建设。2014年来,投入省级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十三五”藏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资金2691万元,有效改善社区服务设施,优化社区服务能力。2014年以来,全州分级培训1354个村58个社区“两委”干部1万余人次。
强化依法治理。出台《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的指导意见》。指导13县(市)逐步规范建立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禁毒委员会等村级自治组织1276个。2014年以来,创建省、州、县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660个、村民自治模范村3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