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宜宾将突出抓好“五类案件”执行

  • 2019年11月14日 10时34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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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13日,从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拒执大打击”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现在起至明年“两会”期间,宜宾两级法院将突出抓好五类案件的执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执行案件。

    2016年以来,宜宾两级法院重点围绕抓好“联动执行、强制执行、阳光执行”,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依法打击各种规避执行、妨碍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较好成效。对恶意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不按规定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加大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共拘留902人,以拒执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判刑17人;市法院和辖区10个基层法院均有判处拒执犯罪的案例,其中1件被执行人报复伤害法官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案例入选四川法院典型案例。

    据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志刚介绍,下一步,宜宾法院将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完善联动惩戒机制。推进市级层面的工作统筹和协调,加强联动单位的网络对接与信息共享,将失信名单、惩戒措施嵌入业务流程,自动识别、自动惩戒、自动拦截,全面落实各项惩戒措施。二是加大对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力度。重视公诉和自诉两种手段并用,公开审理和宣判一批拒执犯罪案件;对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财产、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体现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形成威慑和警示效应。三是依靠党委宣传部门的大力支持,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典型案例、刊登执行公告等,促进全社会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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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将突出抓好“五类案件”执行

  • 2019年11月14日 10时34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 11月13日,从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拒执大打击”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现在起至明年“两会”期间,宜宾两级法院将突出抓好五类案件的执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执行案件。

    2016年以来,宜宾两级法院重点围绕抓好“联动执行、强制执行、阳光执行”,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依法打击各种规避执行、妨碍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较好成效。对恶意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不按规定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加大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共拘留902人,以拒执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判刑17人;市法院和辖区10个基层法院均有判处拒执犯罪的案例,其中1件被执行人报复伤害法官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案例入选四川法院典型案例。

    据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志刚介绍,下一步,宜宾法院将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完善联动惩戒机制。推进市级层面的工作统筹和协调,加强联动单位的网络对接与信息共享,将失信名单、惩戒措施嵌入业务流程,自动识别、自动惩戒、自动拦截,全面落实各项惩戒措施。二是加大对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力度。重视公诉和自诉两种手段并用,公开审理和宣判一批拒执犯罪案件;对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财产、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体现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形成威慑和警示效应。三是依靠党委宣传部门的大力支持,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典型案例、刊登执行公告等,促进全社会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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