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眉山市一季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2019年04月30日 11时16分
  • 来源: 眉山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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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29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19年第一季度新闻通气会,通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期目标、任务、举措、成效等情况。四川日报、四川科技报、四川法制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四川发布、华西都市报、眉山日报、眉山广播电视台等省、市媒体参加会议。

    今年1—3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岷江干流眉山出境断面水质保持Ⅲ类,青衣江水质保持Ⅱ类,黑龙滩水质保持Ⅲ类。纳入国、省考核的8个断面,水质均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优良水体比例为37.5%,劣V类水体控制比例为12.5%。重点小流域水质大幅改善,其中,金牛河水质由2018年Ⅳ类改善为Ⅲ类,毛河由2018年V类改善为Ⅳ类,醴泉河由2018年劣V类改善为Ⅳ类,思蒙河保持在Ⅳ类。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PM2.5平均浓度53.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8.6%;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6.7%,同比上升11.4%。

    下一步,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眉山市将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分级约谈问责制度、生态环境考核激励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强生态环境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强调以水环境治理为核心,进一步解决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全面推进小流域污染防治、蓝天保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长江保护修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农村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八大战役”,扎实推进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全域生态治理;突出源头把控,强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做好生态环境服务工作;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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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一季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2019年04月30日 11时16分
  • 来源: 眉山市府
  • 4月29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19年第一季度新闻通气会,通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期目标、任务、举措、成效等情况。四川日报、四川科技报、四川法制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四川发布、华西都市报、眉山日报、眉山广播电视台等省、市媒体参加会议。

    今年1—3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岷江干流眉山出境断面水质保持Ⅲ类,青衣江水质保持Ⅱ类,黑龙滩水质保持Ⅲ类。纳入国、省考核的8个断面,水质均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优良水体比例为37.5%,劣V类水体控制比例为12.5%。重点小流域水质大幅改善,其中,金牛河水质由2018年Ⅳ类改善为Ⅲ类,毛河由2018年V类改善为Ⅳ类,醴泉河由2018年劣V类改善为Ⅳ类,思蒙河保持在Ⅳ类。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PM2.5平均浓度53.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8.6%;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6.7%,同比上升11.4%。

    下一步,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眉山市将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分级约谈问责制度、生态环境考核激励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强生态环境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强调以水环境治理为核心,进一步解决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全面推进小流域污染防治、蓝天保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长江保护修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农村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八大战役”,扎实推进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全域生态治理;突出源头把控,强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做好生态环境服务工作;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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