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发布《医保扶贫三年行动方案》
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
日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开发局联合印发《遂宁市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方案》明确,到2020年,遂宁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明显提高。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扶贫攻坚的重要主攻方向。《方案》明确,遂宁市医疗保障扶贫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等农村贫困人口。《方案》围绕扶贫任务,提出了遂宁市医疗保障扶贫到2020年的5大目标。即遂宁市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全面落实,保障水平整体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大病保险加大倾斜力度,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理赔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