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地方立法
科学立法。针对群众反映安全饮水、噪声扰民等问题,先后出台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城乡污水处理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法规4部,修正《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1部,《巴中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进入二次审议阶段。
严格执法。强化调研督导,定期开展地方法规实施效果及合理性、可操作性“回头看”,因秸秆禁烧不力约谈乡镇“一把手”12人,近年来查处涉水环境违法案件64件、处罚款387万元。今年1—9月,全市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7.4%。
深入普法。2020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普法827家次,送法入企32家次,发布生态环境领域典型违法案件10件。开展全媒体“以案释法”,录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小课堂》专题10期,《学习强国》全国学习平台采用3期、四川学习平台采用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