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探索推进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

  • 2022年03月31日 11时11分
  • 来源: 广元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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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农村空心化日益严重。目前,广元市农村共有60岁以上老人29.9万人,其中,困难老人2.8万人。

    绝大多数困难老人常年留守农村,由于子女外出务工无法得到及时照管,生活质量低、安全隐患大,或牵扯子女精力在家照管,造成子女无法外出务工带来新的家庭困难,由此衍生出落后山区农村养老系列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以来,广元市委市政府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主动担当作为,以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低保对象中的事实无人供养老人和困难老人为对象,以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通过积极走访动员,加强政策扶持,落实工作保障,支持引导农村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探索出一条落后山区农村困难老人健康幸福养老新路径。截至目前,广元市新增集中供养农村困难老人620人,工作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效。

    科学周密谋划部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批示,民政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强力推进落实。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广元市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商会3次,县区分别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落实相关工作。民政部门牵头,编办、卫健、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配合,组建工作专班,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研究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深入调研摸底。部署开展农村困难、留守老人大走访大排查,累计走访农村困难老人4.3万人次,准确掌握其养老需求,分析研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步走访调查现有农村养老机构61家,精准评估其承载能力,掌握养老服务供给现状。三是研制实施方案。在充分征求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民政部门牵头研究制定了《广元市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集中供养工作目标、指导原则、补助政策和时间节点,各县区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方案,保证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有力有序发动实施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精准契合农村困难老人养老需求,稳扎稳打做深做细群众工作,有序引导困难老人集中入住。一是用心用情宣传引导。广泛发动镇村干部力量,进村入户深入宣传入住政策,发放宣传手册4.85万份,在困难老人自主自愿的前提下,带着感情、耐心细致做好困难老人及亲属思想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二是创新开展“试住”体验。为打消困难老人入住顾虑,各养老机构创新提供“试住”服务,为意向入住老人提供半个月的免费服务。免费服务期内,老人充分熟悉养老机构管理制度,逐步适应集中供养生活环境,大大提高入住成功率和满意度。截至目前,累计动员565位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到养老机构开展“试住”体验,其中352人由“试住”转为“入住”。三是“一人一策”安排入住。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由入住机构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建立困难老人健康档案和入住档案,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逐一明确养老机构承接入住。根据困难老人健康状况、生活习惯和个人喜好,合理安排入住楼层,确定入住房间,做深做细入住工作。

    全面夯实要素保障

    将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纳入广元市2022年民生实事,细化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安排,加强人财物保障,保证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强人员保障。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充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尤其是加强护理人员保障,重点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新增护理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政策配套。主动加强与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增强政策协同性。各县区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政策与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残疾人补贴(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政策有效衔接,医保政策与医疗救助及时补充,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有机整合。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收费标准。农村特困对象中愿意集中供养的老人和低保对象中事实无人供养老人所领取的转移性收入,支付入住产生的生活费、护理费等费用后,不足部分由各县区财政全额补助;农村低保对象中困难老人所领取的转移性收入支付入住产生的生活费用后,不足部分原则上采取县区财政补助和个人支付各占50%的方式进行支付。困难老人集中入住所需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县区加大统筹力度,根据困难老人入住进度,及时足额予以保障。

    系统提升服务能力

    强力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攻坚年”行动,系统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疫安全等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能力,让困难老人住得安心、住得舒心、住得放心。一是大力提升改造。加大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力度,每个县区确定重点建设2-5个乡镇中心敬老院,每个重点建设的乡镇中心敬老院2022年投入提升改造资金不低于10万元。6月底,完成资金拨付50%;12月底,完成资金拨付100%,实现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入住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各县区综合设置农村养老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各养老机构根据新增入住后困难老人情况,硬件上完善功能,进行适老化改造,完善养老机构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疫情期间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丰富老人精神生活,提升生活质量。三是推进医养结合。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共建,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代管养老院,探索“两院一体”新模式。对不具备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规范设立医务室或与当地医院(卫生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切实保障集中入住老人的医疗服务。

    通过以上举措,广元市计划2022年新增集中供养农村困难老人1200人以上,新增财政投入1200万元以上。今后两年,继续将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常态化推进落实,每年新增财政投入2000万元以上,到2024年底,全面解决农村困难老人入住养老问题,实现农村困难老人机构养老“应养尽养、愿住尽住”,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农村困难老人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责任编辑: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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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探索推进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

  • 2022年03月31日 11时11分
  • 来源: 广元市府
  •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农村空心化日益严重。目前,广元市农村共有60岁以上老人29.9万人,其中,困难老人2.8万人。

    绝大多数困难老人常年留守农村,由于子女外出务工无法得到及时照管,生活质量低、安全隐患大,或牵扯子女精力在家照管,造成子女无法外出务工带来新的家庭困难,由此衍生出落后山区农村养老系列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以来,广元市委市政府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主动担当作为,以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低保对象中的事实无人供养老人和困难老人为对象,以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通过积极走访动员,加强政策扶持,落实工作保障,支持引导农村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探索出一条落后山区农村困难老人健康幸福养老新路径。截至目前,广元市新增集中供养农村困难老人620人,工作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效。

    科学周密谋划部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批示,民政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强力推进落实。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广元市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商会3次,县区分别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落实相关工作。民政部门牵头,编办、卫健、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配合,组建工作专班,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研究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深入调研摸底。部署开展农村困难、留守老人大走访大排查,累计走访农村困难老人4.3万人次,准确掌握其养老需求,分析研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步走访调查现有农村养老机构61家,精准评估其承载能力,掌握养老服务供给现状。三是研制实施方案。在充分征求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民政部门牵头研究制定了《广元市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集中供养工作目标、指导原则、补助政策和时间节点,各县区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方案,保证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有力有序发动实施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精准契合农村困难老人养老需求,稳扎稳打做深做细群众工作,有序引导困难老人集中入住。一是用心用情宣传引导。广泛发动镇村干部力量,进村入户深入宣传入住政策,发放宣传手册4.85万份,在困难老人自主自愿的前提下,带着感情、耐心细致做好困难老人及亲属思想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二是创新开展“试住”体验。为打消困难老人入住顾虑,各养老机构创新提供“试住”服务,为意向入住老人提供半个月的免费服务。免费服务期内,老人充分熟悉养老机构管理制度,逐步适应集中供养生活环境,大大提高入住成功率和满意度。截至目前,累计动员565位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到养老机构开展“试住”体验,其中352人由“试住”转为“入住”。三是“一人一策”安排入住。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由入住机构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建立困难老人健康档案和入住档案,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逐一明确养老机构承接入住。根据困难老人健康状况、生活习惯和个人喜好,合理安排入住楼层,确定入住房间,做深做细入住工作。

    全面夯实要素保障

    将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纳入广元市2022年民生实事,细化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安排,加强人财物保障,保证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强人员保障。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充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尤其是加强护理人员保障,重点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新增护理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政策配套。主动加强与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增强政策协同性。各县区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政策与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残疾人补贴(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政策有效衔接,医保政策与医疗救助及时补充,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有机整合。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收费标准。农村特困对象中愿意集中供养的老人和低保对象中事实无人供养老人所领取的转移性收入,支付入住产生的生活费、护理费等费用后,不足部分由各县区财政全额补助;农村低保对象中困难老人所领取的转移性收入支付入住产生的生活费用后,不足部分原则上采取县区财政补助和个人支付各占50%的方式进行支付。困难老人集中入住所需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县区加大统筹力度,根据困难老人入住进度,及时足额予以保障。

    系统提升服务能力

    强力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攻坚年”行动,系统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疫安全等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能力,让困难老人住得安心、住得舒心、住得放心。一是大力提升改造。加大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力度,每个县区确定重点建设2-5个乡镇中心敬老院,每个重点建设的乡镇中心敬老院2022年投入提升改造资金不低于10万元。6月底,完成资金拨付50%;12月底,完成资金拨付100%,实现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入住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各县区综合设置农村养老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各养老机构根据新增入住后困难老人情况,硬件上完善功能,进行适老化改造,完善养老机构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疫情期间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丰富老人精神生活,提升生活质量。三是推进医养结合。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共建,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代管养老院,探索“两院一体”新模式。对不具备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规范设立医务室或与当地医院(卫生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切实保障集中入住老人的医疗服务。

    通过以上举措,广元市计划2022年新增集中供养农村困难老人1200人以上,新增财政投入1200万元以上。今后两年,继续将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常态化推进落实,每年新增财政投入2000万元以上,到2024年底,全面解决农村困难老人入住养老问题,实现农村困难老人机构养老“应养尽养、愿住尽住”,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农村困难老人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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