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启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注册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教育工作
2015年成都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暂定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今后,将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要求,逐步扩大注册范围。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初审、复核、终审三个阶段。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审核注册;按照规定,申请教师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不合格,影响恶劣的”将注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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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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