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办公用房整改情况24日前需上报 含退休干部
此次下发的通知要求报送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上报统计表格中,包括已整改和未整改的人数、间数和使用面积,其中未整改的还需要填写整改时限。
根据要求,省直部门机关厅级及享受厅级待遇的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各级干部(厅级及以下含享受同级待遇干部),市(州)在职及离退休领导干部,均需汇报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数据的统计时间范围为2013年7月14日至2014年2月16日期间。其中,市(州)在职领导干部统计范围为市(州)四套班子为厅级、市(州)直属部门及所属县(区)四套班子为处级及以上、所属县(区)直属部门和乡镇为科级及以上,法检两院为班子成员及享受同级待遇的干部。
据了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提出,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其中,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针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该通知特别指出,应当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记者 董亮)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面积
(按:原国家计委1999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为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副职为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省直属机关正厅(局)级为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厅(局)级18平方米、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6平方米。
市(地、州、盟)级正职32平方米、副职18平方米,市直属机关局(处)级12平方米、局(处)级以下6平方米。
县(市、旗)级正职20平方米、副职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为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6平方米。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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