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法律援助律师走进工地普法
讨薪农民工向法律援助律师赠送锦旗
向返乡农民工进行普法宣传
我省不断探索建立法律援助长效机制
“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讨回了公道。”2015年1月13日下午,家住广元市利州区的张某带着3岁多的儿子小伍来到广元市司法局赠送锦旗。早产儿小伍由于医院过失造成失明,走上了艰难维权路,后来在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的倾力帮助下,小伍一家领到了7万余元赔偿。
在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的框架下,如何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向那些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无偿法律帮助,使得社会成员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帮助社会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从而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这是全省法律援助人的共同追求。
2014年,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672件,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事项453849人次,其中,办结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5481件,为困难群众挽回损失共计83866余万元。
法律援助覆盖面扩大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2014年5月,新修订《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法律援助条例》正式施行。
“这个案子的关键环节在于取证,紧接着就要带当事人到医院进行伤情鉴定。”近日,走进宣汉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覃化明正在受理一件家庭暴力法律援助案件。
“新条例将老百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从6项扩大到10项,将老百姓普遍比较关注和担心的劳务纠纷、家庭暴力、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伪劣产品导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请求等纳入了法律援助范畴。”覃化明说,最让很多人受益的是,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全部给予法律援助。“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了覆盖面。”
覆盖面扩大的同时,我省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全省4887个乡镇司法所以及工青妇残、各大中专院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全省836家律师事务所和129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在村(社区)、矿山、企业聘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向社会公布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健全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将法律援助服务向乡村、工地延伸。
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我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据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介绍,这是党委政府主导的,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的,联动工会、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目前我们正在向这方面努力,这需要多部门的配合。”王晓林表示,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能够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化法律服务需求。
法律援助向省外延伸 14个省外工作站建成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的属地原则,但实践中,仍然有大量在省外务工人员有法律援助需求时,更愿意求助于家乡的法律援助机构。”王晓林坦言。
如何在坚持法律援助申请属地受理的框架下,将我省法律援助服务向省外务工人员适度延伸?大竹县作出了有益的探索。该县长期在外务工人员达30余万人,他们中部分人员因不学法、不懂法,在发生劳资纠纷、工伤、车祸等原因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时,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作为深受信赖的家乡法律援助机构,如何帮助外出务工人员提高法律素质,有效保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2013年8月,大竹县依托该县驻深圳流动党员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借助大竹县乡友智力支乡联谊会广东分会的人脉资源及硬件设施,设立大竹县驻深圳市法律援助工作站。
除了大竹这种建站模式,渠县驻东莞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广东砝码律师事务所设立;合江县驻贵阳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该县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建立。
2014年7月,我省召开了建立健全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经验交流现场会,进一步贯彻“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总结各地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向省外川籍务工人员适度延伸、与劳务输入地法律援助机构紧密合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目前,建立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主要包括依托川籍在省外执业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其执业机构,川籍省外商会、支乡联谊会等民间组织,政府驻省外办事机构、驻外流动党组织建立工作站,职责包括解答川籍务工人员的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帮助川籍务工人员向务工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等。
截至目前,广元、遂宁、合江等市县分别在广东、浙江、乌鲁木齐等14个省市建立健全了工作站。
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今年推广案件质量评估
2014年初,司法部将绵阳市纳入全国32个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单位之一。该市制定了《绵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从质量评估方式、服务流程标准和考评打分标准等方面进行细化。从会见受援人及提供咨询情况、阅卷情况、证据运用情况、庭审情况、法律文书制作情况、告知与报告义务履行情况以及当事人评价和相关机构反馈意见等11个方面,分成23个小项对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实行100分制定进行量化评估打分。这一工作预计今年在全省全面推广。“给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必须是有质量保证的,不然法律服务本身就失去了意义。”在王晓林看来,在给群众提供及时办理的法律援助的同时,办案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法律援助最终能否达到利民惠民的效果。
笔者在位于省司法厅一楼的省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受理窗口看到,对每一位受援人,中心工作人员都要发放一份调查问卷表。“这张表会在整个案件结案后,由受援人交给我们,其中有20多项的评价。”工作人员说,受援人的评价直接与法律援助律师是否认真履行法律援助服务职责、领取的案件补贴、甚至律师事务所的年检注册挂钩。
“一旦出现受援人不满意,我们就会展开详细调查。如果确系援助律师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受援人损失,我们会停发其案件补贴,同时也会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反映,该律师事务所是否履行法律援助考核也将受到影响。”对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每年都会抽出一部分,开展庭审旁听。旁听庭审能够很直观地了解援助律师在证据收集与使用、法律适用、庭前准备等方面花的工夫,服务质量一目了然。
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还深入开展交叉检查,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去年9月至10月,各检查小组分赴各地,深入县区乡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检查、回访受援人,展开了全面仔细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和运行情况、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民生工程的完成情况、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情况等。全省各地以“问题眼光、问题思维”为导向,边查边改,有效促进了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