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内江司机质疑“被超速” 交警回应GPS测速只能作参考

  • 2013年10月3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公安交警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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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PS终端显示的数据车速为94km/h,交警的测速却说我车速111km/ h。”客车司机张平良不愿意接受收到的“罚单”。原来,7月27日下午,张平良驾驶内江-连界的客车开往连界时途经厦蓉高速成渝段2073公里处被高速交警成渝二大队的移动监测点拍下超速,并处罚款200元扣6分。

      事隔3个月后他才从网上得知,当日GPS终端(汽车行驶记录仪)记录显示当 时的 行车 速度 为94km/h。高速交警成渝二大队称,交警的雷达测速显示准确,其他未通过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检定合格的测速仪只具有参考性,不作测速依据。

      客车司机

      GPS没提示超速5秒内不可能提速17km/h

      “我开了这么多年的车,一直都很有分寸,怎么可能会超速?”最近,内江客车司机张平良很郁闷。10月27日,他在网上看到,自己因“超速”驾驶被扣了6分,并处罚款200元,被测出超速的时间是今年7月27日14点31分26秒,监测到的车速为111km/h。

      张平良是内江隆昌某运业公司的客车司机,当客车司机已经有13年,现在跑从内江到威远县连界镇的班车,7月27日,他驾车从内江到连界,经过厦蓉高速成渝段2073公里处时,被四川高速交警成渝二大队的移动监测点监测到“超速”。

      “我开车的速度我自己从GPS中看得到,从来都没超过速。”带着怀疑,张平良将当天车载GPS终端(汽车行驶记录仪)记录的数据调了出来,经过查验,他找到了离“超速”最近的一个时间点记录的数据。

      “这个终端是每隔30秒记录一次数据,当天14点31分21秒的数据显示,速度是94 km/h,我不可能5秒钟就冲到111 km/h吧。”张平良也提出质疑,为什么在厦蓉高速成渝段2071至2073公里处设置了两个监测点。

      客车速度有限制超过100km/h油门“踩不动”

      从94km/h到111km/h,用了5秒钟,张平良认为这不太可能,他说,“跑客运的车子速度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如果超过了100码,车载GPS系统会检验到并发出警报,还会将数据返回公司,公司会予以重罚。但是GPS并没有检测到我超速,公司也没有收到我超速的数据。”

      张平良说,客车的油门都是经过特殊设计的,“如果超过了100km/ h,油门都踩不下去,怎么可能会踩到111 km/h?”

      因为“超速”,张平良这几天很忧虑,“200元的罚款不算贵,但是客车司机扣分是很严重的事,如果扣了12分就5年都不能驾驶客车,更何况我本来就没有超速。”

      10月29日,张平良找到了负责该测速的高速交警成渝二大队,并提供了GPS检测到的数据。高速交警方面告知他,还需要提供GPS终端的测速合格证明,如果交警方测速有误,该处罚会取消。

      GPS监控中心产品合格符合标准是经过认证的

      通过张平良提供的GPS记录数据显示,张平良在当班驾车时最高车速为96km/h,而交警称其超速时车速为111km/h。

      内江乘风智能交通有限公司托管的GPS监控中心技术部的一位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内江市客运大巴车使用的GPS终端均是经过公安部和交通部认证的合格产品。“针对GPS终端,交警跟运政部门都制定了合格标准,必须要同时达到两个标准,才能投入试用。这个终端达到了公安部最新的标准,也符合交通部794最新标准。”

      下坡路不踩油门也有可能超速

      “两个测速间相隔5秒钟的时间,速度有可能从94km/h提到111km/ h。”该工作人员说,“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有可能一个油门速度就上去了。”

      对张平良提到的“超过100km/h踩不动油门”的情况,该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客车的设计,但是如果是在下坡路,即使不踩油门,也有可能超速。

      交警回应

      GPS终端30秒测速一次只具参考性

      针对张平良的质疑,昨日下午高速交警成渝二大队办公室主任邓良栋回应称,交警部门的雷达测速并没有问题。

      邓良栋说,由于张平良及GPS监控中心技术保障部没有出示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颁发的GPS设备计量检验合格证,所以GPS终端设备所显示的30秒一次记录数据不能说明该车辆当时的速度。

      “虽然他们的GPS终端仪器通过了公安部门及交通部门的审批,也有质量检查合格证,只能说明该产品没有质量问题可以使用。而GPS终端设备中的计量测速功能则需要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的鉴定。”邓良栋说,交警使用的雷达测速都是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年检审核通过的设备。

      “我们通过雷达监测的时间为14点31分26秒,车速为111km/h。张平良GPS终端记录数据中,离该时间点最近的为14点31分21秒,GPS终端显示的车速为94km/h。这其中也不排除在张平良驾驶车辆下坡过程中5秒内将车速由94km/h提速到111km/h。”邓良栋说,按照新交规,交警决定对张平良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

      下坡路段设置两个监测点为防止大型车熄火滑行

      对张平良提出的为什么在厦蓉高速成渝段2071至2073公里处设置了两个监测点的质疑,邓良栋这样告诉记者,之所以在厦蓉高速成渝段2071公里处有固定测速,在2073公里处设置移动测速,是因为该路段为笔直的下坡路段,以往有大型车辆在该路段熄火滑行情况,一旦车辆失控,容易发生事故。
    责任编辑: 办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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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司机质疑“被超速” 交警回应GPS测速只能作参考

  • 2013年10月3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公安交警网站
  •   “GPS终端显示的数据车速为94km/h,交警的测速却说我车速111km/ h。”客车司机张平良不愿意接受收到的“罚单”。原来,7月27日下午,张平良驾驶内江-连界的客车开往连界时途经厦蓉高速成渝段2073公里处被高速交警成渝二大队的移动监测点拍下超速,并处罚款200元扣6分。

      事隔3个月后他才从网上得知,当日GPS终端(汽车行驶记录仪)记录显示当 时的 行车 速度 为94km/h。高速交警成渝二大队称,交警的雷达测速显示准确,其他未通过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检定合格的测速仪只具有参考性,不作测速依据。

      客车司机

      GPS没提示超速5秒内不可能提速17km/h

      “我开了这么多年的车,一直都很有分寸,怎么可能会超速?”最近,内江客车司机张平良很郁闷。10月27日,他在网上看到,自己因“超速”驾驶被扣了6分,并处罚款200元,被测出超速的时间是今年7月27日14点31分26秒,监测到的车速为111km/h。

      张平良是内江隆昌某运业公司的客车司机,当客车司机已经有13年,现在跑从内江到威远县连界镇的班车,7月27日,他驾车从内江到连界,经过厦蓉高速成渝段2073公里处时,被四川高速交警成渝二大队的移动监测点监测到“超速”。

      “我开车的速度我自己从GPS中看得到,从来都没超过速。”带着怀疑,张平良将当天车载GPS终端(汽车行驶记录仪)记录的数据调了出来,经过查验,他找到了离“超速”最近的一个时间点记录的数据。

      “这个终端是每隔30秒记录一次数据,当天14点31分21秒的数据显示,速度是94 km/h,我不可能5秒钟就冲到111 km/h吧。”张平良也提出质疑,为什么在厦蓉高速成渝段2071至2073公里处设置了两个监测点。

      客车速度有限制超过100km/h油门“踩不动”

      从94km/h到111km/h,用了5秒钟,张平良认为这不太可能,他说,“跑客运的车子速度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如果超过了100码,车载GPS系统会检验到并发出警报,还会将数据返回公司,公司会予以重罚。但是GPS并没有检测到我超速,公司也没有收到我超速的数据。”

      张平良说,客车的油门都是经过特殊设计的,“如果超过了100km/ h,油门都踩不下去,怎么可能会踩到111 km/h?”

      因为“超速”,张平良这几天很忧虑,“200元的罚款不算贵,但是客车司机扣分是很严重的事,如果扣了12分就5年都不能驾驶客车,更何况我本来就没有超速。”

      10月29日,张平良找到了负责该测速的高速交警成渝二大队,并提供了GPS检测到的数据。高速交警方面告知他,还需要提供GPS终端的测速合格证明,如果交警方测速有误,该处罚会取消。

      GPS监控中心产品合格符合标准是经过认证的

      通过张平良提供的GPS记录数据显示,张平良在当班驾车时最高车速为96km/h,而交警称其超速时车速为111km/h。

      内江乘风智能交通有限公司托管的GPS监控中心技术部的一位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内江市客运大巴车使用的GPS终端均是经过公安部和交通部认证的合格产品。“针对GPS终端,交警跟运政部门都制定了合格标准,必须要同时达到两个标准,才能投入试用。这个终端达到了公安部最新的标准,也符合交通部794最新标准。”

      下坡路不踩油门也有可能超速

      “两个测速间相隔5秒钟的时间,速度有可能从94km/h提到111km/ h。”该工作人员说,“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有可能一个油门速度就上去了。”

      对张平良提到的“超过100km/h踩不动油门”的情况,该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客车的设计,但是如果是在下坡路,即使不踩油门,也有可能超速。

      交警回应

      GPS终端30秒测速一次只具参考性

      针对张平良的质疑,昨日下午高速交警成渝二大队办公室主任邓良栋回应称,交警部门的雷达测速并没有问题。

      邓良栋说,由于张平良及GPS监控中心技术保障部没有出示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颁发的GPS设备计量检验合格证,所以GPS终端设备所显示的30秒一次记录数据不能说明该车辆当时的速度。

      “虽然他们的GPS终端仪器通过了公安部门及交通部门的审批,也有质量检查合格证,只能说明该产品没有质量问题可以使用。而GPS终端设备中的计量测速功能则需要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的鉴定。”邓良栋说,交警使用的雷达测速都是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年检审核通过的设备。

      “我们通过雷达监测的时间为14点31分26秒,车速为111km/h。张平良GPS终端记录数据中,离该时间点最近的为14点31分21秒,GPS终端显示的车速为94km/h。这其中也不排除在张平良驾驶车辆下坡过程中5秒内将车速由94km/h提速到111km/h。”邓良栋说,按照新交规,交警决定对张平良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

      下坡路段设置两个监测点为防止大型车熄火滑行

      对张平良提出的为什么在厦蓉高速成渝段2071至2073公里处设置了两个监测点的质疑,邓良栋这样告诉记者,之所以在厦蓉高速成渝段2071公里处有固定测速,在2073公里处设置移动测速,是因为该路段为笔直的下坡路段,以往有大型车辆在该路段熄火滑行情况,一旦车辆失控,容易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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