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的基本职能
我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计量检定与校准:依据国家计量授权(依法)开展法制计量检定业务,依据CNAS认可的校准能力开展校准服务。 2.质量检测与检验:依据国家授权开展传感器、计量器具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接受企业委托开展检测业务。针对产业经济技术需求,开展产业基础测试及技术标准研究。 3.工程测试:针对政府关注的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人类健康、公平贸易等领域,主要开展生态环境工程测试、食品安全工程测试、药材安全工程测试、室内环境工程测试、机械运行安全工程测试、医疗设备安全工程测试、地震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程测试、能源计量与节能减排工程测试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院将继续以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七项工作:
1.科研工作:按照“科技服务经济、成果服务产业”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国家科技创新改革各项措施,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民生需求,组织建设一批我院关键计量测试服务能力,突破一批“计量测试与技术标准”关键技术,攻关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加强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全面推进我院科技创新工作。
2.检校工作:加强检校工作的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特别是对全国战略合作机构的质量控制。根据ISO17025的变化,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条例,强化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业务管理,落实对客户的承诺,优化客服中心工作和招投标流程。
3.开发工作:充分发挥计量测试与技术标准研究优势,不断研发新型检测装置,为检测部门提供科学先进的检测技术手段。
4.科技服务工作:积极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战略指示,充分利用我院自身专业技术优势,为中小企业开展结对帮扶、科技服务工作。
5.科技扶贫工作:根据《中共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委办公厅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办公厅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做好2016—2020年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15〕36号)精神及深化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要求,帮助和引导驻村干部进一步发挥我院的技术优势,扎实开展农业科技帮扶工作,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6.人才培养工作:加大柔性引才和人才培养力度,以我院百人工程科技人才库和优秀干部人才库为基础,开展有针对性的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活动,全面提升人才素质。探索人才评价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现代化人才队伍,为我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7.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做好反腐倡廉预防教育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增强我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部门概况
中测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均为其他事业单位。包括:中测院机关、中测院力学研究所、中测院电子研究所、中测院辐射研究所、中测院流量研究所、中测院化学研究所、中测院光学研究所、中测院声学研究所、中测院机械研究所、中测院生物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测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测院2017年收支总预算10034.45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76.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研科研项目经费结转400.44万元、增加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测院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0034.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1579.93万元,占15.7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72.86万元,占53.54%;事业收入47.25万元,占0.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034.41万元,占30.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测院2017年支出预算1003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2.27万元,占70.18%;项目支出2992.18万元,占29.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测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73.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72.86万元、上年结转400.44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41.81万元,主要是增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38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测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73.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742.25万元,主要是进入政府采购流程中尚未完成支付的上年结转400.44万元,根据相关文件增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调资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5万元,占0.26%;科学事业支出4383.5万元,占75.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91万元,占13.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7.03万元,占4.98%;社会保障支出322.86万元,占5.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后续教育等。
2.科学技术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4383.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中测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中测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91万元,用于支付离退休的工资及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7.03万元,用于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22.86万元,用于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测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79.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84.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等。
公用经费95.1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8.4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及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测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均无出国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我院在2016年基础上继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省际交流合作、仪器送检客户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院检定业务用车及日常业务用车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测院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使用机关运行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中测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20.95万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及专用材料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中测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台。
2017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中测院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从除财政拨款外的所有专项经费及银行利息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专业技术服务、开发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教育支出:指反映本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6.科学事业支出: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休人员费用支出、抚恤金等。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医疗卫生管理费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医疗费等。
9.住房保障支出:指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等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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