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秒懂 |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何规定?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何规定?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生活性服务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行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