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五常”管护河湖安澜
一是专责人员到位常态化
坚持有河流的地方就有镇村河长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逐一落实河(段)长。设立市级总河(湖)长2人、市级河(湖)长19人、县级河(湖)长164人,村级河(湖)长943人,确保每条河道的管护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管护信息反馈常态化
明确各级河(段)长以及联络员单位职责,打造“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的责任体系。落实巡河“五必巡”工作法(汛前必巡、洪后必巡、信访必巡、交办必巡、常态必巡),确保巡河护河管河查河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全市河长累计巡河5万余次,发现并解决问题2000余个。
三是沿河污水治理常态化
以《达州市城镇污水治理两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4年)》为抓手,持续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城乡垃圾治理能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探索推广“三格式、3+N、沼改厕、厕污共治”等改厕模式,全市共实施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818个,改造农村户厕25.69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83%;全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乡镇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覆盖率达100%,259处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存量垃圾治理)整改销号率达100%。
四是流域协同治理常态化
深化与重庆、陕西、南充、广安、巴中等毗邻地区合作,强化协作联动和共建共享,共同解决跨区域、跨省份治理难题,开展川渝跨界联合巡河30余次,共同解决涉河问题10余个。
五是共治共管宣传常态化
通过张贴标语、设立公示牌、建立微信群、QQ群、配置宣传车等形式,多角度开展河湖长制“七进”、“河小青”青年志愿服务等宣传活动1.2万余次,参与人数共计98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2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