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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得“走偏门”、“假改革”

  • 2014年02月11日 00时00分
  •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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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推进行政审批过程中,要尽快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行政权力纳入法治化轨道,不能“走偏门”,存在“灰色地带”,搞“假改革”。

  浙江省省长李强10日在浙江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说,经过去年的清理,浙江省级层面的行政许可从706项减少到424项,削减的事项要从权力清单中砍掉。浙江的权力清单改革、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全符合中央改革精神。

  但李强也指出,有的部门表面上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大减少,但实际上把相当部分的行政权力转化为可以直接与行政相对人发生关系的指导、监督、检查等行政权力,这就好比把这些权力“放在笼子”里,笼子的钥匙又在自己手中,想用的时候可以随时拿出来,既有“面子”,也有“里子”。今后,这种“走偏门”行不通了,“灰色地带”不再存在了。

  根据规划,浙江省下一步改革,先要论证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对于法无据的行政权力,要坚决砍掉;对确需保留的,要完善运行规则,全面公开,接受监督;对虽有依据,但不符合改革精神和发展要求的,要积极推动法律调整。

  浙江省要求,接下来对国家设定的、浙江省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设定的一些审批事项,要进一步加强动态研究。凡是与浙江省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大的事项,都要积极主动地提出取消、下放或调整的方案,需要修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及时按程序报请有关方面修改。

  李强说,审批制度的改革绝不是简单地减少了多少审批事项,关键是要转变政府职能,该放的放、该减的减,该管的要管好,真正做到依法审批、依法行政。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站在全局立场,努力克服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多做有益于深化改革、有益于长远发展的事。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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