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5

2019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 2019年01月29日 10时03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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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中央“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思路,省委、省政府决定2019年突出办好30件民生实事。各级财政共计划安排资金817.6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575.37亿元,省级安排162.67亿元,市、县安排79.65亿元。

    一、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4万名幼儿保教费(责任单位:教育厅)

    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4万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计划安排资金3.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1亿元,省级安排1.1亿元,市、县安排1.4亿元。

    二、为12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责任单位:教育厅)

    为12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计划安排资金1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7亿元,省级安排2亿元,市、县安排3亿元。

    三、为33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责任单位:教育厅)

    为国家和省级试点地区的33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计划安排资金25.0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6.91亿元,省级安排5.43亿元,市、县安排2.74亿元。

    四、实施民族自治地方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责任单位:教育厅)

    全面免除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共51个县)学前3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全面免除3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为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年均受益学前在园幼儿30余万人、受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0万余人。计划安排资金4.0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28亿元,省级安排2.6亿元,州、县安排1.15亿元。

    五、解决28万余名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取暖问题(责任单位:教育厅)

    支持全省高海拔寒冷地区(海拔2500米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取暖工作,覆盖学生28万余名。计划省级安排资金0.56亿元。

    六、支持选派1200名教师到“三区”支教(责任单位:教育厅)

    选派不少于1200名教师到“三区”支教,为推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计划争取中央补助资金0.24亿元。

    七、支持民族地区实施学前双语教育(责任单位:教育厅)

    支持民族地区继续实施“一村一幼”学前教育,为“一村一幼”学前辅导员发放劳务报酬。计划省级安排资金4.02亿元。

    八、免除76万名中职学生学费(责任单位:教育厅)

    免除全省76万名公办、民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计划安排资金15.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0.8亿元,省级安排3.6亿元,市、县安排0.8亿元。

    九、持续为全省8200余万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以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省8200余万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安排资金45.4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6.35亿元,省级安排4.54亿元,市、县安排4.54亿元。

    十、对172万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7岁以下儿童进行免费健康管理的基础上,脱贫攻坚期间对贫困人口开展1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2019年预计体检172万人,实现“早发现、早治疗”,全面提高贫困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水平。计划安排资金1.72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86亿元,市、县安排0.86亿元。

    十一、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分别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奖励。2019年预计奖励扶助210万人、特别扶助14万人、“少生快富”3500户,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实际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基本生活。计划安排资金3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2亿元,省级安排5亿元,市、县安排4亿元。

    十二、提高6900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6900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30元,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计划安排资金368.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69.84亿元,省级安排56.66亿元,市、县安排41.8亿元。

    十三、提高618万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水平(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扶贫开发局)

    全省61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给予全额代缴,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20元提高到260元,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社会保险缴费压力,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予以保障。计划安排资金16.06亿元,其中省级安排10.58亿元,市、县安排5.48亿元。

    十四、提高1100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93元提高到100元,进一步提高1100余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养老保障水平。计划安排资金136.0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19.75亿元,省级安排12.4亿元,市、县安排3.93亿元。

    十五、代缴180余万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局、民政厅)

    全省180余万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确保困难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予以保障。计划安排资金1.83亿元,其中省级安排1.25亿元,市、县安排0.58亿元。

    十六、提高73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责任单位:民政厅、省残联)

    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73万困难残疾人提高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计划安排资金7.88亿元,其中省级安排2.92亿元,市、县安排4.96亿元。

    十七、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责任单位:民政厅)

    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做好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推进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计划省级安排资金0.8亿元。

    十八、建设21661户彝家新寨(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局)

    新(改)建大小凉山彝区彝家新寨住房21661户,改善彝区贫困群众居住条件。计划安排资金8.6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03亿元,省级安排4.55亿元,市、县安排1.08亿元。

    十九、建设9848户藏区新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藏区未实施过牧民定居和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共计9848户,根据其改造需求实施藏区新居建设。计划安排资金2.9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38亿元,省级安排1.58亿元。

    二十、实施15万套城镇危旧房棚户区和11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以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为重点,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15万套,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对11万户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资金49.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2.3亿元,省级安排16.8亿元。

    二十一、新(改)建6000公里农村公路(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

    扎实推进交通精准扶贫,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6000公里。计划安排资金3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9.1亿元,市、县安排1.9亿元。

    二十二、治理8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0.3万户农户(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

    对全省已排查发现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类处置,组织开展80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0.3万户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计划省级安排资金2.65亿元。

    二十三、持续实施城乡垃圾污水处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完工项目500个。持续实施乡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计划安排资金39.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0.3亿元,省级安排19.2亿元。

    二十四、实现450个行政村通光纤宽带(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实施农村光纤宽带建设、管理、维护和升级改造,推动450个行政村实现通光纤宽带。计划省级安排资金1亿元。

    二十五、建成85个安全社区,建设4500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责任单位:应急厅、省妇联、公安厅)

    建成85个省级安全社区。建设4500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到2020年,90%的城乡社区建成儿童之家。计划安排资金1.12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22亿元,市、县安排0.9亿元。

    二十六、新(改)建公共厕所6044座、农村户厕871781户(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

    在全省范围开展“厕所革命”,分类筹资、分项推进实施公共厕所和农村户厕新(改)建工程。2019年全省新(改)建公共厕所6044座,其中:城市、乡镇(街道)公共厕所2564座,农村公共厕所1757座,交通厕所570座,景区景点厕所1153座。新(改)建农村户厕871781户。各地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公共厕所和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建设改造公共厕所和农村户厕的市(州)、县(市、区),省级财政给予部分贴息。

    二十七、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

    推进贫困村文化室建设,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为基层群众提供文化活动场所。计划省级安排资金1.25亿元。

    二十八、实现5118个“五馆”免费开放(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

    全省91个博物馆和纪念馆、40个美术馆、203个图书馆、206个文化馆、4267个乡镇文化站、311个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免费公共文化服务权益。计划安排资金5.2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26亿元,省级安排0.52亿元,市、县安排0.43亿元。

    二十九、实现82个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全省82个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免费、低收费体育健身服务权益。计划安排资金0.9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73亿元,省级安排0.08亿元,市、县安排0.1亿元。

    三十、向25万户未通电视贫困户配置电视入户接收设备(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向25万户未通电视贫困户配置电视入户接收设备。计划省级安排资金0.5亿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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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 2019年01月29日 10时03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按照中央“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思路,省委、省政府决定2019年突出办好30件民生实事。各级财政共计划安排资金817.6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575.37亿元,省级安排162.67亿元,市、县安排79.65亿元。

    一、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4万名幼儿保教费(责任单位:教育厅)

    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4万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计划安排资金3.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1亿元,省级安排1.1亿元,市、县安排1.4亿元。

    二、为12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责任单位:教育厅)

    为12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计划安排资金1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7亿元,省级安排2亿元,市、县安排3亿元。

    三、为33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责任单位:教育厅)

    为国家和省级试点地区的33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计划安排资金25.0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6.91亿元,省级安排5.43亿元,市、县安排2.74亿元。

    四、实施民族自治地方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责任单位:教育厅)

    全面免除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共51个县)学前3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全面免除3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为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年均受益学前在园幼儿30余万人、受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0万余人。计划安排资金4.0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28亿元,省级安排2.6亿元,州、县安排1.15亿元。

    五、解决28万余名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取暖问题(责任单位:教育厅)

    支持全省高海拔寒冷地区(海拔2500米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取暖工作,覆盖学生28万余名。计划省级安排资金0.56亿元。

    六、支持选派1200名教师到“三区”支教(责任单位:教育厅)

    选派不少于1200名教师到“三区”支教,为推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计划争取中央补助资金0.24亿元。

    七、支持民族地区实施学前双语教育(责任单位:教育厅)

    支持民族地区继续实施“一村一幼”学前教育,为“一村一幼”学前辅导员发放劳务报酬。计划省级安排资金4.02亿元。

    八、免除76万名中职学生学费(责任单位:教育厅)

    免除全省76万名公办、民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计划安排资金15.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0.8亿元,省级安排3.6亿元,市、县安排0.8亿元。

    九、持续为全省8200余万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以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省8200余万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安排资金45.4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6.35亿元,省级安排4.54亿元,市、县安排4.54亿元。

    十、对172万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7岁以下儿童进行免费健康管理的基础上,脱贫攻坚期间对贫困人口开展1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2019年预计体检172万人,实现“早发现、早治疗”,全面提高贫困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水平。计划安排资金1.72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86亿元,市、县安排0.86亿元。

    十一、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分别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奖励。2019年预计奖励扶助210万人、特别扶助14万人、“少生快富”3500户,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实际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基本生活。计划安排资金3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2亿元,省级安排5亿元,市、县安排4亿元。

    十二、提高6900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6900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30元,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计划安排资金368.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69.84亿元,省级安排56.66亿元,市、县安排41.8亿元。

    十三、提高618万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水平(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扶贫开发局)

    全省61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给予全额代缴,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20元提高到260元,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社会保险缴费压力,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予以保障。计划安排资金16.06亿元,其中省级安排10.58亿元,市、县安排5.48亿元。

    十四、提高1100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93元提高到100元,进一步提高1100余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养老保障水平。计划安排资金136.0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19.75亿元,省级安排12.4亿元,市、县安排3.93亿元。

    十五、代缴180余万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局、民政厅)

    全省180余万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确保困难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予以保障。计划安排资金1.83亿元,其中省级安排1.25亿元,市、县安排0.58亿元。

    十六、提高73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责任单位:民政厅、省残联)

    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73万困难残疾人提高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计划安排资金7.88亿元,其中省级安排2.92亿元,市、县安排4.96亿元。

    十七、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责任单位:民政厅)

    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做好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推进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计划省级安排资金0.8亿元。

    十八、建设21661户彝家新寨(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局)

    新(改)建大小凉山彝区彝家新寨住房21661户,改善彝区贫困群众居住条件。计划安排资金8.6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03亿元,省级安排4.55亿元,市、县安排1.08亿元。

    十九、建设9848户藏区新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藏区未实施过牧民定居和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共计9848户,根据其改造需求实施藏区新居建设。计划安排资金2.9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38亿元,省级安排1.58亿元。

    二十、实施15万套城镇危旧房棚户区和11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以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为重点,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15万套,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对11万户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资金49.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2.3亿元,省级安排16.8亿元。

    二十一、新(改)建6000公里农村公路(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

    扎实推进交通精准扶贫,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6000公里。计划安排资金3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9.1亿元,市、县安排1.9亿元。

    二十二、治理8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0.3万户农户(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

    对全省已排查发现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类处置,组织开展80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0.3万户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计划省级安排资金2.65亿元。

    二十三、持续实施城乡垃圾污水处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完工项目500个。持续实施乡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计划安排资金39.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0.3亿元,省级安排19.2亿元。

    二十四、实现450个行政村通光纤宽带(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实施农村光纤宽带建设、管理、维护和升级改造,推动450个行政村实现通光纤宽带。计划省级安排资金1亿元。

    二十五、建成85个安全社区,建设4500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责任单位:应急厅、省妇联、公安厅)

    建成85个省级安全社区。建设4500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到2020年,90%的城乡社区建成儿童之家。计划安排资金1.12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22亿元,市、县安排0.9亿元。

    二十六、新(改)建公共厕所6044座、农村户厕871781户(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

    在全省范围开展“厕所革命”,分类筹资、分项推进实施公共厕所和农村户厕新(改)建工程。2019年全省新(改)建公共厕所6044座,其中:城市、乡镇(街道)公共厕所2564座,农村公共厕所1757座,交通厕所570座,景区景点厕所1153座。新(改)建农村户厕871781户。各地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公共厕所和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建设改造公共厕所和农村户厕的市(州)、县(市、区),省级财政给予部分贴息。

    二十七、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

    推进贫困村文化室建设,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为基层群众提供文化活动场所。计划省级安排资金1.25亿元。

    二十八、实现5118个“五馆”免费开放(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

    全省91个博物馆和纪念馆、40个美术馆、203个图书馆、206个文化馆、4267个乡镇文化站、311个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免费公共文化服务权益。计划安排资金5.2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26亿元,省级安排0.52亿元,市、县安排0.43亿元。

    二十九、实现82个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全省82个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免费、低收费体育健身服务权益。计划安排资金0.9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73亿元,省级安排0.08亿元,市、县安排0.1亿元。

    三十、向25万户未通电视贫困户配置电视入户接收设备(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向25万户未通电视贫困户配置电视入户接收设备。计划省级安排资金0.5亿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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