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涛介绍《措施》出台的过程、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马涛]:总队将消防“放管服”改革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赴成都等地开展了密集的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成立了“放管服”改革工作专班,明确专人收集整理“放管服”改革省内外资料,全面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受理资料清单。在此基础上,围绕如何实现“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推进措施实”的目标进行深入研讨,提出“23424”(即两取消、三下放、四简化、两压减、四便民)改革举措,系统推进“四个一”工程(即一份规范性文件、一套内部配套制度、一本工作指导手册、一个工作支撑平台),制定任务分工推进表,将任务细化到人,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了改革工作的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马涛]: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几点原则:一是做到于法有据。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在现有法律体系和框架内取消或缩减制约社会投资经营活动和群众办事不便的行政权力事项。我们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思路,对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够明确的事项,相应进行了明确或者取消。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开展的行政审批,从下放审批权限、简化申报材料、压缩时限比例、优化便民服务等多个方面入手,充分放权授权,切实为企业减负。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始终秉持“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在措施出台的过程中,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和邮箱等各种途径方式,广泛征集企业和群众对于消防“放管服”工作的意见和呼声,让社会各界充分参与到此次“放管服”改革当中。加上我们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最大限度地掌握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烦心事和痛点、堵点问题,确保了出台的措施切实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三是坚持放管结合。牢牢坚持安全标准不降低,正确处理“放”和“管”的关系,在简政放权方面“做减法”、在加强监管方面“做加法”,最大限度做到放权不放责、放要放到位、接要接得住。同时,通过加大监督制约、信息化平台等手段运用,为基层带上权力的“紧箍咒”,防止一放就乱的情况出现。四是坚持服务为先。在措施的出台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优化人民群众的服务放到了重要位置。由于我省消防“放管服”改革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进行探索,面临“是否合法、是否便民、是否能够实现”等诸多现实问题,我们坚持敢于担当、敢开先河,创新提出了“承诺制”、“容缺后补”、“预先服务”等多项措施,并相应配套了一系列优化服务的工作制度,其目的就是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好的办事体验。 这次出台的《措施》共5部分15条,第一部分是“取消部分审批”,明确了取消一定范围的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第二部分是“下放审批权限”,明确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权限下放内容;第三部分是“简化申报材料”,对减免、精简事项、“容缺后补”事项、材料电子化等进行了明确;第四部分是“压缩时限比例”,规定了缩短审批时限、压缩抽查比例相关事项;第五部分是“优化便民服务”,明确了“预先服务”、异地受理、网上办理、邮寄服务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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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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