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铭]:我省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方面有什么好的经验做法吗?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马涛]:2017年国务院出台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目前阶段我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一是“学”。大力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力争让消防安全责任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各界的行动自觉。国务院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后,省政府率先在全国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政府负责人及重点单位责任人宣贯培训,邀请消防局琼色副局长亲自辅导授课。各市(州)、县(市、区)均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贯会,同时,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也在同步推进,全省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空前提高。今天我们还在组织开展为期3天的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大培训,其中,消防安全责任是培训重点,这项工作已经连续开展了几年,社会反响强烈。二是“用”。省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了全省消防工作总体思路、建设任务和发展路径;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省领导多次对消防工作做出批示、指示,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带头示范,形成浓厚氛围,各级政府也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领导责任进一步夯实。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通过发文、约谈、督办等方式督促消防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扎实开展消防标准化管理,监管责任逐步压实。社会单位以“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自防自救能力显著提升,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三是“督”。我省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民生工程重要内容。不断强化消防考核结果运用,省、市、县、乡四级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建立,以省政府《政务通报》形式印发年度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并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刚性问责机制,对亡人、社会影响大的火灾启动行政问责,2013年以来,全省火灾追责立案16起,刑事追责13人,行政追责35人,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在责任落实上还存在一些普遍性短板,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改进。另外,我省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业已起草完毕,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按程序报审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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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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