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积极开展资源税改革 顺利完成阶段性工作
按照本轮矿产资源税改革要求,成都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三个方面做好调研分析工作,助推财政厅合理确定本省资源税具体税目和适用税率。目前,我省矿产资源税税率建议已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一是在深入调研中摸清详情。按照全省工作部署,分两次从“面”到“点”,对全市约300家资源税企业和财政厅审核筛选出的我市18家典型企业2012—2015年的资源税分布、品目和税费负担等情况作了深入摸底。二是在加强协作中凝聚共识。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作机制,对矿产资源税费负担、税率拟定等问题进行积极磋商。经充分研究谈论向财政厅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三是在汇报沟通中争取支持。一方面积极向相关部门、企业了解情况,引导企业充分了解改革原则,正确看待行业总体税负与企业个体税负变化的差异。另一方面积极向财政厅汇报,在财政厅指导下吃透政策内容、化解疑点问题,为财政厅充分掌握成都市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税费负担提供了有力参考。
下阶段,成都市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已正式实施的矿产品资源税政策执行情况,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发现新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促进资源税改革真正落地生根。另一方面,要掌握了解国家在河北省开展的水资源税试点工作情况,为下一步试点扩面及全国推开作好准备。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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