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财政扶贫资金“三个决不允许”强监管
一是决不允许财政部门无视财经纪律行为的存在。要求州、县财政部门进一步细化内控操作规程,坚决杜绝县(市)财政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为理由,违规将行业扶贫资金拨付到扶贫资金财政专户、将扶贫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或乡(镇)管理使用,自觉抵制各类财经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决不允许扶贫资金躺在帐上睡大觉问题的存在。强化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能职责,确保扶贫项目在规定的时限内尽早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财政部门围绕22个专项扶贫方案确定的项目,硬化支出预算执行,坚决不出现因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推诿扯皮和不作为而导致扶贫资金滞留问题的发生。
三是决不允许“前整合、后整改”情况的存在。各县(市)规范预算调整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统筹,整合后的资金,必须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严禁借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名义,将整合后的资金用于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或补充县级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规模方面的支出。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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