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三季度消费投诉情况公布 家用电子电器“蝉联”榜首

  • 2016年10月25日 14时3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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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25日,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消委会公布了第三季度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共受理6989件,解决69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6.2万元。家用电子电器连续“蝉联”投诉量榜首,其中移动电话机投诉量最大。统计显示,第三季度,全省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619件,其中移动电话机投诉685件,占42.31%,占比最高。消费者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零部件故障等质量问题,以及经营者怠于履行售后服务,如擅自将手机质量问题归结为人为损坏等情况,拒绝提供三包服务;因经营者自身原因,导致手机修理时间过长,引发消费纠纷。

      【案例1】今年初,消费者陈先生在船山区永兴镇某营业厅(以下简称经营者)以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手机。8月2日,手机出现无法充电的现象,影响正常使用。消费者将手机送往经营者处进行维修,经营者以手机属人为损坏为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9月7日,消费者向船山区消委会投诉,要求经营者维修手机。经查,经营者无法证明消费者手机充电器出现故障系人为损坏导致。经调解,消费争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提供维修服务。

      【案例2】2016年4月,消费者孟先生参加合江县某营业厅(以下简称经营者)组织的存话费送手机活动,购得手机一部。手机使用不久,先后出现手机黑屏等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2016年6月6日,消费者将手机交付至经营者处进行维修,历时一个半月之久,手机仍未修理完毕,经营者也未向消费者提供备用机。消费者因手机维修未按时交纳电话套餐费用,向某通信公司支付违约金30元。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经营者以手机配件购买需要时间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消费者向合江县消委会投诉,要求经营者更换手机并支付因维修原因产生的30元违约金。经查证,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调解,消费争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一部同型号的手机,并承担消费者支付的违约金30元。

      【案例3】2016年2月3日,消费者税女士在乐山市犍为县某店(以下简称经营者)购买一部价值3900元的手机,8月25日之后,手机连续出现蓝牙不能正常使用和手机黑屏等现象。消费者与经营者多次协商未果,遂投诉到犍为县消委会。经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消费者手机使用半年之久,尚在保修期以内。经调解,消费争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提供维修服务,于2016年9月18日将消费者手机维修好,并向消费者提供备用手机一部。 (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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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三季度消费投诉情况公布 家用电子电器“蝉联”榜首

  • 2016年10月25日 14时3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   10月25日,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消委会公布了第三季度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共受理6989件,解决69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6.2万元。家用电子电器连续“蝉联”投诉量榜首,其中移动电话机投诉量最大。统计显示,第三季度,全省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619件,其中移动电话机投诉685件,占42.31%,占比最高。消费者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零部件故障等质量问题,以及经营者怠于履行售后服务,如擅自将手机质量问题归结为人为损坏等情况,拒绝提供三包服务;因经营者自身原因,导致手机修理时间过长,引发消费纠纷。

      【案例1】今年初,消费者陈先生在船山区永兴镇某营业厅(以下简称经营者)以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手机。8月2日,手机出现无法充电的现象,影响正常使用。消费者将手机送往经营者处进行维修,经营者以手机属人为损坏为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9月7日,消费者向船山区消委会投诉,要求经营者维修手机。经查,经营者无法证明消费者手机充电器出现故障系人为损坏导致。经调解,消费争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提供维修服务。

      【案例2】2016年4月,消费者孟先生参加合江县某营业厅(以下简称经营者)组织的存话费送手机活动,购得手机一部。手机使用不久,先后出现手机黑屏等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2016年6月6日,消费者将手机交付至经营者处进行维修,历时一个半月之久,手机仍未修理完毕,经营者也未向消费者提供备用机。消费者因手机维修未按时交纳电话套餐费用,向某通信公司支付违约金30元。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经营者以手机配件购买需要时间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消费者向合江县消委会投诉,要求经营者更换手机并支付因维修原因产生的30元违约金。经查证,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调解,消费争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一部同型号的手机,并承担消费者支付的违约金30元。

      【案例3】2016年2月3日,消费者税女士在乐山市犍为县某店(以下简称经营者)购买一部价值3900元的手机,8月25日之后,手机连续出现蓝牙不能正常使用和手机黑屏等现象。消费者与经营者多次协商未果,遂投诉到犍为县消委会。经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消费者手机使用半年之久,尚在保修期以内。经调解,消费争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提供维修服务,于2016年9月18日将消费者手机维修好,并向消费者提供备用手机一部。 (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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