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进口第二批商品清单亮相 洋奶粉暂无需配方注册证
我国自4月8日起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施新税制,并实行清单管理,意味着只有清单上的商品才能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4月7日发布的第一批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涵盖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4月13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意见,明确目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配方注册证书,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
而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2016年7月1日起,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保健食品的,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注册,首次进口的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责任编辑:
刘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