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泸州以“减证”促“简政”打造“0证明城市”

  • 2020年02月13日 08时56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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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州市以“0证明城市”创建为抓手,着力破解繁琐证明来回折腾企业和群众问题。截止目前,全市已取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索要的证明事项6923项,全面实现证明事项“0保留”的目标。取消后,预计全市全年可减少各类证明材料150万份,真正实现“干部添任务,群众少跑路”。

    一、主要做法

    创建工作坚持四级联动全域推进,全市44个市级部门、7个县(区)与6个园区、144个乡(镇、街道)和1642个村(社区)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坚持“不研究取不取,只研究怎么取,取了之后监管怎么办”的工作思路,坚决做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

    (一)对照“三清单一指南”找准供需双方源头,确保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无死角。以审批机构索要方、办事群众提供方、证明材料开具方为清理源头,国家部(委)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为参考依据,通过比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一体化平台办事指南“三清单一指南”,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确保全市证明事项清理底子清、数据准、情况明。摸清底数,梳理每个证明的名称、类别、依据、索要单位、用途、年受理量、部门意见等;聚焦问题,深入分析每一个证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针对问题,严格标准,提出“五个坚决取消、一个不留”,即:没有法定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坚决取消,一个不留;部门之间相互转嫁矛盾、推卸责任、设置门槛的,坚决取消,一个不留;应由部门之间协调却转由老百姓协调各部门的,坚决取消,一个不留;没有实际意义、没有存在必要的,坚决取消,一个不留;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坚决取消,一个不留。

    (二)坚持“四问、四听、四审、一公开”推进改革,确保证明事项论证分析全方位。“四问”,即:证明是哪个部门要的、为什么要、凭什么依据要、要的效果如何。“四听”,即听证明设定部门的意见、开具单位的意见、办事群众的意见、社会媒体的意见。“四审”,即审批部门自审,提出初步意见;专班工作组复审,提出审核意见;市区两级联审,提出上下比对意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审议通过取消证明的清单及办理方式。“一公开”,即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业务指导先行。坚持每周定期研判、重大问题立即会商,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会商问题研究对策建议。

    (三)推行“直接取消+告知承诺制”为首选科学论证取消方式,确保替代方式合法合理。根据“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原则,按照“直接取消—当事人告知承诺—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的先后次序,对“法无规定”的证明事项实行“直接取消”;对风险可控的办事项目所需的证明材料,以“当事人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提交,让群众一次签字即可办理;对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重大财产处置、具有安全生产经营风险类、财政资金使用类办事项目所需的证明材料,通过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等方式,让行政机关代替群众跑腿提供证明材料。在已取消的949项市本级证明事项中,直接取消124件、占13.1%,当事人告知承诺450项、占47.4%,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375件、占39.5%。

    二、取得成效

    (一)公布取消清单,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全域“0证明”。市、县两级政府公布清单,取消证明材料6923项。市本级取消的证明事项949项,其中法律、行政法规设定235项、规章设定442项、规范性文件等设定272项。构建“双向比对+样板引领”清理模式,夯实县(区)证明事项清理取消工作基础,各县(区、含自贸区)共清理取消5974项证明材料,涉及社会保障、治安管理、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道路运输、婚姻关系等多个领域。试运行三个月以来,全市人社系统减少索要证明材料20.32万份,其中就业服务事项中减少群众盖章21.64万个、少跑路19.05万次、少填表2.9万张;全市民政系统减少索要证明材料11.45万余份,其中在审批困难生活救助补助事项中,减少索要证明材料11.23万份,困难群众只需书面承诺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即可,由行政机关对真实性予以核查,群众不用再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二)拓展取消领域,推进改革持续扩面增效。一方面,向公共企事业单位拓展延伸。将涉及面广、同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立医院、学校、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行业纳入证明事项清理范围,已取消群众在办理“燃气阶梯价格补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办理”等公共服务事项中需提供的各项证明22件。另一方面,向司法公证领域拓展延伸。组织全市公证协会及公证机构(含已改制的社会化公证机构),开展公证领域证明事项清理,共取消公证机构依据《公证法》收取的证明材料57项,减少证明材料11612件次,减少群众跑路3万余次。

    (三)推进平台建设,倒逼政府数据共享革新。开发建设“0证明城市数据支撑平台”,覆盖数据共享系统和证明核查系统,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建成投用后在市内将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大数据系统,打通部门之间信息“孤岛”。重点领域实现“点对点”信息共享。市公安局率先与保险机构、医疗机构、税务机构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所需的身体条件证明、保险缴纳证明无需提交。截止目前,已联网核查体检证明10万余件次、与保险机构联网核查缴纳的保险证明47万余笔、与税务机关联网核查车辆购置税证明材料3万余笔。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办事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泸州市“0证明城市”实施办法(试行)》《泸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泸州市“0证明城市”监督服务专窗工作规则》《泸州市“0证明城市”投诉举报办法》的“1+3”配套机制,强化长效管控。着力破除行政管理难点堵点,建立《死亡人口信息归集和共享办法》,打通死亡信息归集“最后一公里”。市本级建立部门间协查机制27个,编制《协查单》《协查反馈单》69个、告知承诺书文本146个,修改办事指南900余个,实现证明事项取消后办事流程标准化、规范化。设置“0证明城市监督服务专窗”,发挥受理举报投诉和服务引导功能,推进证明事项处理便捷化。

    三、典型案例

    办理“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事项改革前后对比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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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以“减证”促“简政”打造“0证明城市”

  • 2020年02月13日 08时56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泸州市以“0证明城市”创建为抓手,着力破解繁琐证明来回折腾企业和群众问题。截止目前,全市已取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索要的证明事项6923项,全面实现证明事项“0保留”的目标。取消后,预计全市全年可减少各类证明材料150万份,真正实现“干部添任务,群众少跑路”。

    一、主要做法

    创建工作坚持四级联动全域推进,全市44个市级部门、7个县(区)与6个园区、144个乡(镇、街道)和1642个村(社区)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坚持“不研究取不取,只研究怎么取,取了之后监管怎么办”的工作思路,坚决做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

    (一)对照“三清单一指南”找准供需双方源头,确保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无死角。以审批机构索要方、办事群众提供方、证明材料开具方为清理源头,国家部(委)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为参考依据,通过比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一体化平台办事指南“三清单一指南”,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确保全市证明事项清理底子清、数据准、情况明。摸清底数,梳理每个证明的名称、类别、依据、索要单位、用途、年受理量、部门意见等;聚焦问题,深入分析每一个证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针对问题,严格标准,提出“五个坚决取消、一个不留”,即:没有法定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坚决取消,一个不留;部门之间相互转嫁矛盾、推卸责任、设置门槛的,坚决取消,一个不留;应由部门之间协调却转由老百姓协调各部门的,坚决取消,一个不留;没有实际意义、没有存在必要的,坚决取消,一个不留;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坚决取消,一个不留。

    (二)坚持“四问、四听、四审、一公开”推进改革,确保证明事项论证分析全方位。“四问”,即:证明是哪个部门要的、为什么要、凭什么依据要、要的效果如何。“四听”,即听证明设定部门的意见、开具单位的意见、办事群众的意见、社会媒体的意见。“四审”,即审批部门自审,提出初步意见;专班工作组复审,提出审核意见;市区两级联审,提出上下比对意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审议通过取消证明的清单及办理方式。“一公开”,即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业务指导先行。坚持每周定期研判、重大问题立即会商,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会商问题研究对策建议。

    (三)推行“直接取消+告知承诺制”为首选科学论证取消方式,确保替代方式合法合理。根据“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原则,按照“直接取消—当事人告知承诺—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的先后次序,对“法无规定”的证明事项实行“直接取消”;对风险可控的办事项目所需的证明材料,以“当事人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提交,让群众一次签字即可办理;对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重大财产处置、具有安全生产经营风险类、财政资金使用类办事项目所需的证明材料,通过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等方式,让行政机关代替群众跑腿提供证明材料。在已取消的949项市本级证明事项中,直接取消124件、占13.1%,当事人告知承诺450项、占47.4%,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375件、占39.5%。

    二、取得成效

    (一)公布取消清单,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全域“0证明”。市、县两级政府公布清单,取消证明材料6923项。市本级取消的证明事项949项,其中法律、行政法规设定235项、规章设定442项、规范性文件等设定272项。构建“双向比对+样板引领”清理模式,夯实县(区)证明事项清理取消工作基础,各县(区、含自贸区)共清理取消5974项证明材料,涉及社会保障、治安管理、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道路运输、婚姻关系等多个领域。试运行三个月以来,全市人社系统减少索要证明材料20.32万份,其中就业服务事项中减少群众盖章21.64万个、少跑路19.05万次、少填表2.9万张;全市民政系统减少索要证明材料11.45万余份,其中在审批困难生活救助补助事项中,减少索要证明材料11.23万份,困难群众只需书面承诺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即可,由行政机关对真实性予以核查,群众不用再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二)拓展取消领域,推进改革持续扩面增效。一方面,向公共企事业单位拓展延伸。将涉及面广、同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立医院、学校、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行业纳入证明事项清理范围,已取消群众在办理“燃气阶梯价格补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办理”等公共服务事项中需提供的各项证明22件。另一方面,向司法公证领域拓展延伸。组织全市公证协会及公证机构(含已改制的社会化公证机构),开展公证领域证明事项清理,共取消公证机构依据《公证法》收取的证明材料57项,减少证明材料11612件次,减少群众跑路3万余次。

    (三)推进平台建设,倒逼政府数据共享革新。开发建设“0证明城市数据支撑平台”,覆盖数据共享系统和证明核查系统,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建成投用后在市内将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大数据系统,打通部门之间信息“孤岛”。重点领域实现“点对点”信息共享。市公安局率先与保险机构、医疗机构、税务机构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所需的身体条件证明、保险缴纳证明无需提交。截止目前,已联网核查体检证明10万余件次、与保险机构联网核查缴纳的保险证明47万余笔、与税务机关联网核查车辆购置税证明材料3万余笔。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办事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泸州市“0证明城市”实施办法(试行)》《泸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泸州市“0证明城市”监督服务专窗工作规则》《泸州市“0证明城市”投诉举报办法》的“1+3”配套机制,强化长效管控。着力破除行政管理难点堵点,建立《死亡人口信息归集和共享办法》,打通死亡信息归集“最后一公里”。市本级建立部门间协查机制27个,编制《协查单》《协查反馈单》69个、告知承诺书文本146个,修改办事指南900余个,实现证明事项取消后办事流程标准化、规范化。设置“0证明城市监督服务专窗”,发挥受理举报投诉和服务引导功能,推进证明事项处理便捷化。

    三、典型案例

    办理“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事项改革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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