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成都市民热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 2014年12月10日 11时42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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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电动自行车是不少市民的出行方式,大家如何看待《条例》的出台?昨日,记者在市区内采访了多位市民,听取他们的意见。

      开车人说

      市民李先生:我平时都是开车出行的,最怕的就是乱穿的电马儿。普通道路也就算了,有时我开到二环高架、下穿隧道都要碰到跟我抢道的电马儿,经常吓我一跳,就担心哪天发生事故。我仔细看了下《条例》的规定,专门说了电瓶车禁止走机动车道,尤其是快速路、上跨桥这些,不然就要罚款。另外,对电瓶车乱停乱放、搭人搭货这些违法行为都做了明确规定,非常详细。我希望《条例》实施以后,电瓶车乱象能得到遏制,我们的道路能更加安全畅通。

      市民刘女士:有一次我开车走到双桥子,一辆搭人的电瓶车突然冲出来,我赶紧踩刹车,但是还是把电瓶车撞倒了,还好不是很严重,人没受伤。我是正常行驶,照理说应该是对方的责任,我的新车也被剐花了,特别心疼,但是看骑电瓶车的人也很可怜,就让他们走了,自己报保险。我相信不少司机都遇到过类似的事情,电瓶车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不仅威胁他们自己的生命安全,我们开车的也是受害者。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就应该走非机动车道,但事实上他们经常和机动车并行。我在电视上看到过很多惨烈的车祸,都是电瓶车不按规定行驶引起的,这次《条例》对电瓶车做了很多规范,我觉得非常好,道路安全要靠大家来维护,各行其道遵守《道法》才能平安出行。

      市民张大姐:我今年45岁,才拿到驾照没多久,是个新手。开车上路本来就紧张,看到电瓶车更是躲着走。他们闯红灯,跟我抢道,四面八方乱穿,经常车上还搭很多货物,看着都不踏实。很多电瓶车都是改装了的,速度特别快,像摩托车一样。我注意到这次《条例》对生产、销售环节作了规定,超标电瓶车将被逐步淘汰,这是治本的办法,我很期待。相信两三年后,路上的电瓶车都是时速在15公里以下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的。这对双方来说都是好事,毕竟如果发生事故,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是受害者。

      骑车人说

      市民王女士:我上班都是骑自行车,电瓶车对我的影响确实有点大,尤其是夏天,很多电瓶车都加了一把大伞,他们在我旁边骑得飞快,有几次我都差点被挂到。明明非机动车最快只能骑十五公里每小时,他们的速度可能有四五十公里。我觉得很多问题都出在非法改装上,把限速装置拆了,根据自己需要随便加装置,这种行为是对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条例》出台之后,非法改装的情况会得到遏制,这对交通安全会有积极意义。

      市民何女士:我自己也是骑电瓶车上下班的,但我的电瓶车很小,速度也慢,只比自行车快一些。平时也很注意交通安全,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遵守信号灯。交通出行最重要的是安全,非机动车本来就处于弱势,发生事故伤亡的可能性很大,我曾经亲眼看过一次车祸,想起来都后怕。正是看过这种惨痛的教训,我自己才特别注意。《条例》出台后,对骑电瓶车的人来说是一个警示。

      市民杨先生:我觉得《条例》最大的意义是各部门形成了合力,就我们平时的直观感受来说,道路上电瓶车和其他车辆之间的矛盾是最突出的,所以首先想到的是交警加大执法力度。但是仔细想想,上路行驶已经是最后一个环节,如果之前的生产销售环节能够规范,矛盾就不会集中到最后。《条例》的层次很清晰,生产销售、登记管理、道路通行层层递进,非常细致,同时也明确了各个主管部门的职责和处罚额度,具有操作性。很期待《条例》实施后道路交通发生的积极变化,相信我们的交通环境会越来越好。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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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民热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 2014年12月10日 11时42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电动自行车是不少市民的出行方式,大家如何看待《条例》的出台?昨日,记者在市区内采访了多位市民,听取他们的意见。

      开车人说

      市民李先生:我平时都是开车出行的,最怕的就是乱穿的电马儿。普通道路也就算了,有时我开到二环高架、下穿隧道都要碰到跟我抢道的电马儿,经常吓我一跳,就担心哪天发生事故。我仔细看了下《条例》的规定,专门说了电瓶车禁止走机动车道,尤其是快速路、上跨桥这些,不然就要罚款。另外,对电瓶车乱停乱放、搭人搭货这些违法行为都做了明确规定,非常详细。我希望《条例》实施以后,电瓶车乱象能得到遏制,我们的道路能更加安全畅通。

      市民刘女士:有一次我开车走到双桥子,一辆搭人的电瓶车突然冲出来,我赶紧踩刹车,但是还是把电瓶车撞倒了,还好不是很严重,人没受伤。我是正常行驶,照理说应该是对方的责任,我的新车也被剐花了,特别心疼,但是看骑电瓶车的人也很可怜,就让他们走了,自己报保险。我相信不少司机都遇到过类似的事情,电瓶车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不仅威胁他们自己的生命安全,我们开车的也是受害者。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就应该走非机动车道,但事实上他们经常和机动车并行。我在电视上看到过很多惨烈的车祸,都是电瓶车不按规定行驶引起的,这次《条例》对电瓶车做了很多规范,我觉得非常好,道路安全要靠大家来维护,各行其道遵守《道法》才能平安出行。

      市民张大姐:我今年45岁,才拿到驾照没多久,是个新手。开车上路本来就紧张,看到电瓶车更是躲着走。他们闯红灯,跟我抢道,四面八方乱穿,经常车上还搭很多货物,看着都不踏实。很多电瓶车都是改装了的,速度特别快,像摩托车一样。我注意到这次《条例》对生产、销售环节作了规定,超标电瓶车将被逐步淘汰,这是治本的办法,我很期待。相信两三年后,路上的电瓶车都是时速在15公里以下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的。这对双方来说都是好事,毕竟如果发生事故,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是受害者。

      骑车人说

      市民王女士:我上班都是骑自行车,电瓶车对我的影响确实有点大,尤其是夏天,很多电瓶车都加了一把大伞,他们在我旁边骑得飞快,有几次我都差点被挂到。明明非机动车最快只能骑十五公里每小时,他们的速度可能有四五十公里。我觉得很多问题都出在非法改装上,把限速装置拆了,根据自己需要随便加装置,这种行为是对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条例》出台之后,非法改装的情况会得到遏制,这对交通安全会有积极意义。

      市民何女士:我自己也是骑电瓶车上下班的,但我的电瓶车很小,速度也慢,只比自行车快一些。平时也很注意交通安全,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遵守信号灯。交通出行最重要的是安全,非机动车本来就处于弱势,发生事故伤亡的可能性很大,我曾经亲眼看过一次车祸,想起来都后怕。正是看过这种惨痛的教训,我自己才特别注意。《条例》出台后,对骑电瓶车的人来说是一个警示。

      市民杨先生:我觉得《条例》最大的意义是各部门形成了合力,就我们平时的直观感受来说,道路上电瓶车和其他车辆之间的矛盾是最突出的,所以首先想到的是交警加大执法力度。但是仔细想想,上路行驶已经是最后一个环节,如果之前的生产销售环节能够规范,矛盾就不会集中到最后。《条例》的层次很清晰,生产销售、登记管理、道路通行层层递进,非常细致,同时也明确了各个主管部门的职责和处罚额度,具有操作性。很期待《条例》实施后道路交通发生的积极变化,相信我们的交通环境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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